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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1比英语2难在哪里
语法幷不难,只要把概念搞清楚就行了,难的是词汇。你需要掌握大量的词汇,还要知道它们的词性和词义,并且有哪些变化和特定的用法。
为什么英语的语法那么复杂
恩,语法知识大体上看其实比较系统,时态语态,倒装,从句,主要就是这4个方面。而且可以一个套一个比如
过去时加被动态,壮语从句,从句还是倒装。
如果想学好这些主干,其实主要要学会分析句子成分,然后留心时态语态,就好。
我觉得难的地方,是某写词的用法,比如finish后面放ing形式等等,比较砸碎,而且又很特殊。冠词和介词我老师说是最难的。因为它们就那么几个,而不同的字表达的意思有不一样。比如in
front
of
和
in
the
front
of,一个the就有了很大区别。
这些我想还是平时做笔记吧。
说了半天语法。其实建议你多背课文,培养语感。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很多人写出来的句子语法完美,无懈可击,但是native
speaker一看就感觉很奇怪。因为他们不会这么写。就比如To
eat
is
impossible,
他们只会写成it
is
impossible
to
eat,
而感觉上面那个不对。但语法上看,都对。所以语感也是很重要的。两个辅助,才有奇效
英语语法难学吗
不难!
英语学习的方法
世界著名英语语言专家亚历山大(L.G.Alexander)在《二十一世纪报》上开设了一个疑难解答专栏。有一次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定语从句与同位语从句有何区别?他竞劈头答道:“知道这种区别并不能提高你的英语,顶多不过增加有关英语的知识而已。”在略作举例说明后,他甚至得出结论:“由上可知,英语中并没有什么‘定语从句’,至少我是不知道。”这一问一答,似乎也就给了我们一种暗示。
语言具有表达形式与表达功能两套系统。两套系统的“一分为二”还是“合二为一”,直接影响到语言本身的学习。以英语为例。儿童学话,但求达意,疏于形式,其错误百出,常令外人惊愕。如:I done it(I did it)、She no sleeping (she is not s1eeping),Nobody don't like me(Nobody like me)等,可谓比比皆是。通常要到上学读书,接受正规教育,才能一一纠正。至于文盲则多为“终身无悔“了。当它作为外语时,这一顺序则正好相反,即学习者已经具备表达功能,缺少的仅仅是另一套表达形式。在二者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学习者便可以暂时摆脱功能的“纠缠”,专心于形式,首先一一弄清基本姐词规律、句法结构,然后便可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放之四海了。这也正是英语比汉语好学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在入门阶段,真可以说是日新月异,进展神速。中国人学英语实在是捡了一个大使宜。
但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恰恰是英语语法的这种井井有条,头头是道,带来的收获感过于丰厚,反而容易让人满足,让人上痛,更容易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只要顺着这条道跑下去,讲清事实,摆明道理,英语很快就能学会。却没有想到,这其实不过才完成任务的一半,甚至只是一小半。外语常常被比作弹琴打球,这是很有道理的。一首曲子知道怎么弹是一回事,能否流利地弹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前者主要涉及背谱、记指法,而这几分钟便可办到;后者则事关十天半月的反复苦练。很多人想不通,为什么学外语背了许多规则,记了大量单词,却不知道怎么用?这道理其实就跟光是修完一门“运动生理学“不足以成为运动员一样,丝毫也不奇怪。
反过来再看看外国人学中文,则不禁大有“塞翁失马,焉知祸福”的感慨。正因为形式深藏在功能之中,正因为无道理可讲,无捷径可走,他们也就干脆死了这条心。他们只需问一声:“这句话中文怎么〉”也就足够。剩下的就是反复他说,反复地练,直到把它说熟说顺为至,而从不去追问“为什么"?表面看来,形式功能一肩扛,的确包袱沉重,步履维艰,很让健步如飞、疾去似鸟的中国人看不上眼。殊不料,恰恰是这种蜗牛式的“走一步算一步”,才堪称步步踏实,不玩虚招。他们学用结合,边学边用,反而很快尝到了学以致用的甜头。
简言之,中国人学外语是把它奉为学问,外国人则仅仅将其作为工具。作学问当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十年方才磨一剑;当工具使就有如等米下锅,三月便需见成效。作学问讲究达道明理,推崇“知其所以然”;当工具使便可不求甚解,满足于“不知其所以然”。外国人若不止于“耍嘴皮子”,下心来啃几本汉语语法,找几个句子,比如,“台上都走空了”、“一锅饭吃八个人”、“他跟我之乎者也了大半天“,分析一下主谓宾补,就很有可能博得“汉学家”的美称惜乎少有人肯下这功夫;与之相反,中国人则几乎个个堪称“英学家”他们拥有的英语语法知识足以今英美人吃惊,他们提出的问题甚至让世界一流的语言专家瞠目。遗憾的是,社会却容纳不下如此众多的“理论才杰”;倒是紧要关头,成堆的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中竟然找不出一两个足以充当口译的实用人才!
《翁文恭公日记》曾记述:“诣总理衙门,群公皆集。未初,各国来拜年。余避西席,遥望中席,约有廿余人,曾侯与作夷语,啁啾不已。…“曾侯”者,乃曾国藩之子曾纪泽是也。能与“各国”周旋,且“啁啾不已”,那“夷语”之熟巧想必是无话可说的了。今日众多的外语学习者,若能达到他那个水平,恐怕也就堪称“此生足矣”。不料,曾的英语老师,美国人丁超良(W,A.P.Martin)对他的评价竞是:“流利但不合文法。”这就不得不让人三思了。试问:若使曾侯参加今日扛勾划圈的标准化测试,或者,把考场上的佼佼者放到他那多种实际场合中去,将会出现什么结果?
外语考试轻功能重形式,当然有它的苦衷。社会经济不发达,高等教育不普及,就尺能高矮排队,依次录取。而为了保证公平竞争,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也就只能放弃无法客观评价的功能,斡而求助于可以精确计分的形式。这显然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高考固然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选拔任务,但它这一手“丢卒保车”所付出的代价也实在过于沉重。落榜的“卒子”们,就等于白白花钱进了一趟“驾驶培训班“,连方向盘也没摸上一摸,说声“不是这块料”,便打发走人。然而,回去以后,光凭那一脑子的发动机原理能让他们吃上司机这碗饭吗?再回过头来看看少数幸运儿,现在总算可以痛痛快炔学开车了!然而且馒!前面还有一个四级统考在虎视眈眈地等待着他们!也就是说,好不容易从第一轮选拔赛中挣扎过来,立刻又要在更高一级的层次上重复高考前经历过的一切。方向盘依然可望而不可及。功能依然深深掩埋在形式之下。
如果说,高考为了解决“僧多粥少”,不得已而为之,那么试问,既不承担任何明确选拔任务,又明摆着不利于实用能力培养的四级统考,到底有什么意义!有人曾把四级统考赞誉为“小托福”,以为一旦沾上“外国月亮”的余荫,它便获得了存在的充足理由。殊不知,正是这种一不要求张口说,二不强调动笔写的“洋八股”,把有血有肉、活生生的语言肢解成一个个彼此毫无关联、现实生活之中根本不存在的“可考因素”,极大地刺激了应试教育的恶性发展,导致了全球性的语言退化。“托福”者,实为“托祸”也!
英人Maley根据来华执教的亲身体验,曾作有如下一番不无辛辣的评价:“外籍教师对中国学生课内课外学习之勤奋,深感钦佩。但每念及其研习多将语言本身当成目的而追求其知识,却无视其身为工具而淡薄其能力,叉不免叹息。他们在凿孔之举中极尽耐劳之能事,惜乎凿孔之处,常常地非其所。”
只是尚有一点须作纠正,即:中国人学外语不如外国人,仅指在校学生而言,而一个在职人员,若是出于工作需要或纯粹是业余爱好而学外语,那他的成就便绝不会低于外国人。原因很简单:他不会去参加任何标准化考试。
英语语法为什么这么难理解
英语语法为什么这么难学啊!!
每次听语法课都很困 语法真的这么墨迹吗??
来自匿名用户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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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总体来说是为了让我们更系统全面的掌握一门语言,让我们可以提纲挈领的,通过对有限的一些例句的研究,可以举一反三,掌握更多的语句。
而你所说的墨迹,应该是苦于语法之中的一些细枝末节。比如当时我对冠词的庞大繁杂的用法就头大。
不过后来觉悟了。这种墨迹的东西,靠感觉就好了。把精力花在主干的语法上。我们只需要对各个语法内容有一个整体的了解,掌握语句的基本组成原理就好了。
我当时高中的时候很极端的背语法,而且是星火,薄冰,以及一些乱七八的语法书,真是细大不捐。现在看来基本没用。最重要的还是用那些最主要的语法,比如,你能熟练分析一个句子简单还是复杂,定从还是名从或者同位(所谓熟练不是每次都对,你看一个句子,人家让你分析,能想到这些就行)。
如何学好英语:
1、牢记词汇。学习一门外语,词汇是基础也是开始,所以能准确的拼读和默写单词很重要,除此之外,还要弄明白每个单词的意义和用法。
2、掌握语法。语法是将词汇组织成句子的规则,学会了单词如果语法掌握不好,那么就无从谈句子和文章了,所以必要的语法知识是必须要牢记的。
3、磨耳朵。学习语言的基本标准就是听说读写。因此练习听力至关重要,为了达到好的效果,就得花时间去练习听力,经常磨耳朵,时间长了,听到的内容就会被正确的反应在我们的大脑中了。
4、背诵范文。
5、勇敢说出来。只会听和写的语言是死的语言,只有能顺利的说出来才是有用的活的语言,因此一定要勇敢的说出来,大胆的去表达,可以从简单的语句开始练习,边思考边说,这样英语学习能力才能够较快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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