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人名的物主代词形式通常在人名后加上“’s”,例如:“Tom’s book”。但如果人名以“s”结尾且为单数或复数形式,应在其后加上“’”,例如:“Charles’ car”或“The Jones’ house”。但有例外,如“Jesus”的物主代词形式为“Jesus’”。虽规则简单,但需注意细节以准确表达。
但是,当人名本身以“s”结尾时,我们应该如何表示物主关系呢?这时,我们可以根据以下规则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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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名以“s”结尾且为单数形式,应该在其后加上“’”,例如:“Charles’ car”表示“查尔斯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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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名以“s”结尾且为复数形式,应该在其后加上“’”,例如:“The Jones’ house”表示“琼斯家的房子”。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基本规则,有些人名的物主代词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Jesus”的物主代词形式为“Jesus’”,而不是“Jes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