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 to live"是一个常用的英语短语,用来描述一个人的居住地。这个短语本身已经包含了介词"in"的含义,所以在使用时,我们不需要再加上"in"。虽然有时候我们也会听到一些人在使用"place to live"时加上"in",这种用法虽然不太标准,但是也是可以接受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英语中,“place to live”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短语,用来描述一个人居住的地方,并且已经包含了介词"in"的含义。因此,在使用这个短语时,我们不需要再加上"in"。
例如,在下面这个句子中,我们可以看到"place to live"已经完整地描述了居住地的含义:
- "I am looking for a place to live in New York City."
在这个例句中,"place to live"已经包含了"in New York City"的含义,因此我们不需要再加上"in"。
另外,有时候我们也会听到一些人在使用"place to live"时加上"in",这种用法虽然不太标准,但是也是可以接受的。例如:
- "I am looking for a place to live in in New York City."
在这个例句中,"place to live"后面加上了"in",再加上"in New York City",这样表达的意思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