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可数名词通常不需要加冠词,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加冠词。当不可数名词需要特指某一件事物或作为定语修饰另一个名词时,就需要加上冠词。
通常情况下,不可数名词是不需要加冠词的。因为不可数名词本身就是泛指的,表示一类事物,不需要特指。例如,我们说 “I want coffee” (我想喝咖啡),就不需要加上 “the” 或 “a”。
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可数名词却需要加上冠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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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一类事物的不可数名词,如果需要用于特指某一件事物,就需要加上冠词。例如,“I love the music of Taylor Swift”(我喜欢泰勒·斯威夫特的音乐)。在这个例子中,“music” 是不可数名词,但是由于需要特指泰勒·斯威夫特的音乐,所以需要加上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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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可数名词作为定语修饰另一个名词时,也需要加上冠词。例如,“I need a glass of water”(我需要一杯水)。在这个例子中,“water” 是不可数名词,但是由于需要修饰 “glass”,所以需要加上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