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语语法中,名词所有格是指用来表述某物或某人所拥有的特定名词形式。在大部分情况下,名词所有格需要加上一个名词,以便完整地表达其意思。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加名词。
举个例子,我们可以说 "John's car" 来表示 John 拥有的汽车,这里的 "car" 就是名词所有格后面所需的名词。但是,如果我们说 "I'm going to Mary's",其中 "Mary's" 就是表示 Mary 的房子或者商店的名词所有格,后面并没有跟上名词。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名词所有格通常被视为一个缩写形式,即省略了原本应该跟在其后面的名词。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日常口语或者非正式的书面语中。
然而,当我们需要更正式的表达方式时,名词所有格后面就需要跟上名词。例如,在一份商业合同中,我们需要使用更正式的语言来表述, "the company's assets" 就比 "the company's" 更为恰当。
因此,总体来说,名词所有格后面并不一定需要跟上名词。但是,在更为正式的语境中,加上名词能够更清晰地表达意思。